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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達到學生有效學習的目的,本校CIA語言學校制訂此上課出席規定。


以下新規定於2013年6月1日起生效:
1.一週內同堂課曠課2次,本校會取消該課程,自動調整為強制自修課
2.被取消的課程需於週六換課時間,依換課規定更改回來
3.若學生未更改,視同放棄,將持續其強制自修課
4.一週內曠課超過5堂,於下週週末(六、日)不可外出
5.在身體不適的情況下,可向教育管理團隊提出請假,僅接受半天或全天請假,請假後不可出席課程
6.若曠課頻繁或學習意願低弱,本校將通知其家長及代辦

◆ 任何一個月出席率不達90%,不授予畢業證書
◆ 出席率未達80%,通知家長及代辦
◆ 出席率未達60%,開除學籍並不予退費


編註:
1.本校保有更改規定之權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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